【德政片】人工生殖法「靈魂脫鉤」:富人出國求子,窮人原地求神

一. 原文內容及相關事件的摘要

近期《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政府正忙著將施行了 40 年的《優生保健法》更名為《生育保健法》,試圖拿掉那個帶有歧視色彩的「優生」二字,並吵著要刪除人工流產需「配偶同意」的條款。而在另一頭,《人工生殖法》的修法則上演了「代理孕母大脫鉤」。政府的版本只想先開放單身女性跟同志,把代理孕母這塊燙手山芋直接扔下車,說要「再研議」。原本各界期待能一併解決單身女性、同性伴侶及不孕夫妻的生育需求,但在最後關頭,政府決定採取「脫鉤處理」:先行推動爭議較小的部分,而將「代理孕母」這節最重要的車廂硬生生解開掛鉤,留在月台吹冷風。官方說法是為了凝聚社會共識、避免剝削女性子宮,但實質上卻讓這部法律成了一台沒有引擎的空殼車。

二. 爭議點

  1. 階級歧視:現況下,代理孕母早已是「有錢人的特權」。口袋夠深的家庭直接飛美國、烏克蘭,法律限制形同虛設;留在台灣被法律「保護」的,只有那些沒錢出國、只能在家抱頭痛哭的平民。
  2. 血緣矛盾:社會口口聲聲說要維護「傳統血脈」,卻能接受卵子、精子捐贈。當卵子都不是自己的時候,血緣論早已破功,法律卻還在糾結那層「子宮自主權」的糖衣。
  3. 假性保護:以「防止剝削」為名禁止代孕,實際上是剝奪了女性處分自己身體的勞動權與選擇權,並將不孕者的需求推向地獄。
  4. 換湯不換藥的法規:改名叫《生育保健法》聽起來很進步,但對於那些「想生卻生不出來」的不孕家庭來說,這只是換個招牌繼續擋路。
  5. 階級制度的生育權:代理孕母在台灣不合法,結果就是「窮人禁產,富人海外置產」。有錢人花個四、五百萬去美國求子,回國報戶口一氣呵成;平民百姓只能在國內等那個「社會共識」等到更年期。
  6. 逆向淘汰的社會現象:如用戶所述,社會出現一種詭異的斷層:經濟條件最辛苦的族群因為缺乏資源或配套,生得比誰都多;而中堅力量的年輕人看著房價物價,連保險套都不敢省;最想生、有能力的家庭,卻被法律卡死在子宮自主權的爭論裡。

三. 民眾的可能需求,以及現況的衝突點

「我想生,請幫我;我不想生,請放過我。」 但現況的衝突在於:政府一方面憂慮少子化是「國安危機」,一方面又在法律上設下層層障礙。對於不孕夫妻來說,他們不需要「去污名化」的法律名稱,他們需要的是「合法且可負擔」的生殖科技。目前的政策方向,讓「生育」變成了一場有錢人才玩得起的昂貴遊戲。平民百姓求的不過是個「平權」——生育權不該由存款餘額決定。現況的衝突在於:官方想拿「道德高標」當牌坊,卻讓生理上有困難的家庭承擔苦果。法律本應解決問題,現在卻成了製造問題的障礙。民眾看著那列掛著「人工生殖」名號的火車開走,心裡想的是:那我呢?我這節被解約的車廂要去哪?

四. 身為鄉民的我,不得不酸一下

看這齣戲,我真的忍不住要幫我們的立委諸公拍拍手。這招「脫鉤術」簡直是政客的藝術巔峰。立委諸公實際上把《優生保健法》改名,說是為了「去歧視」,這邏輯我給滿分。但你們有沒有發現,現在台灣最大的歧視,就是「存款餘額歧視」

你們說怕剝削女性?講得真好聽。但在這個資本主義社會,窮人哪天不被剝削? 沒錢的人去工廠賣命、去送外送,那叫「勞動」;女性想用子宮幫助他人順便改善生活,你們就說這叫「喪失自主權」。原來在某些人眼裡,女人的大腦可以工作,但子宮必須歸國家管?

更諷刺的是,這部法案修得半殘,簡直可以改名叫《優生保護法之不孕者慢走不送版》。如果你們這麼看重「父精母血」的純潔性,那捐精捐卵怎麼不一起禁一禁?說穿了,就是想在選票與爭議之間找個完美的躲避球坑。

現在的狀況就是:「有錢人國外抱小孩,沒錢人國內看新聞。」 這台人工生殖法的火車,頭也不回地開走了,留下一群不孕夫妻在月台上看著「代理孕母」那節斷掉的車廂哭泣。這畫面太美我不敢看,這不是進步,這叫「立法閹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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