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後行政府不附署不公告

權力分立的迷霧:台灣憲政僵局的深層剖析與制度解方

當前台灣的政治紛擾,已不僅是單純的政黨對抗,更是一場對國家憲政體制的極限壓力測試。作為一名政治評論家,我認為有必要從民主政治的本質、權力制衡的機制,以及司法安全閥的運作等三個層面,對這場憲政危機進行深入的剖析,並提出可能的制度解方。


一、 代議制度的雙面刃:效率與異化的悖論

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是現代國家治理的基石,它解決了直接民主在複雜社會中的不可行性,但其內在的結構性缺陷,也成為當前政治困境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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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揮不動 地方安置不了

網路柯南調查報告:光復堰塞湖溢流慘淹事件之研究

摘要

本報告旨在針對 2025 年 9 月 23 日發生於花蓮縣光復鄉的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慘淹事件進行深入研究。透過蒐集新聞與公開資料,本報告整理了事件的關鍵時間線、分析了中央與地方政府在預警與撤離決策上的責任爭議,並特別列出事件發生後 11 月至 12 月期間的救災、重建進度與災民現況,以呈現事件的完整面貌與後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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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預算不是這樣花的 引導農民建強固型溫室 強固型溫室沒有標準 丹娜絲颱風一來,全部強固型溫室壞光光

政府推動良善的政策,希望透過補助提升農業設施的抗災能力,但如果缺乏配套的標準與監管,美意反而可能成為陷阱。

以下,我將為您深入探討農政單位的責任、義務,以及從這次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具體缺失。

您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強固型溫室」補助政策背後的結構性問題。丹娜絲颱風如同一次嚴苛的體檢,撕開了政策美意與殘酷現實之間的巨大落差。政府的角色、責任與此次暴露的缺失,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進行深入探討:
🏛️ 政府/農政單位的責任與義務

政府在推動此類補助政策時,不僅僅是「出錢者」,更應扮演「引導者」和「監督者」的角色。其核心責任與義務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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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說話是要負責的 怎麼講的出這麼降智的話

主持人陳智菡指出,「18歲上大學,15歲上高中」,入學需求其實是15-18年前,可以預測規劃出來的,但在高虹安市長之前的市長都忽略了。

人員是會移動的
請問這幾年 人口變更遷移的情況如?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要怎麼預測?
測預3~5年,我覺得是可以的
加上都是計劃是10~20年的
如果無法滿足經濟成長的需求
最後的結果是怎麼樣?
連我這種私大畢業的人都知道這樣說不合理
難道,陳智菡和高虹安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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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然知道 線路越長越難維護,但問題是韌性電網,而不是在推責任

如果連供電穩定都做不到,那還要台電這些高官做什麼?
離職是為了對台電負責,接受慰留也是為台電負責,話都給你說就好了,重點是你做了什麼?
穩定供電都做不到,跟政台操作,政治操作有什麼關係?
如果,這次電續斷電的是台北市和新北市,你覺得你會受到什麼待遇?

台電,台水,等與民生有關的事業,為什麼是公有的,而不是私有的?
如果可以私有化,是不是會比較有競爭力呢?

強化電網韌性有成效!10年停電減7成 2024-01-04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7685966
電線電桿地下化,就是電網韌性強化?錯,只是減少意外損害的風險
地下化的電線電纜就不會漏電嗎?
就不會有挖斷的風險嗎?
重點是挖斷了之後,多久能重新供電

台電,我個人認為不要凍漲,但是作為有限資源,用越多越貴,這個我是認同的,但是低電力工耗用戶,請加大力度照顧

國家行政單位 打官司 十連敗 都是因為意識型態 朕說你不行 你就得死

民眾黨轟綠把持NCC 陳耀祥應請辭
〈社論〉法院認證恣意妄為,NCC尊嚴掃地!
裁罰中天新聞台連敗?NCC:訴訟進行中、勿以片斷資訊誤導大眾
指強闖鏡電視案該下台 民眾黨:陳耀祥已成綠營NCC「綠化媒體」代言人
鏡電視申設案起爭議 民眾黨團:NCC主委應自行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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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使用原因與豬肉消費偏好分析報告

摘要

本報告旨在回答關於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使用的原因,以及探討肥豬肉在現代市場中的地位。瘦肉精的使用主要基於經濟效益和市場對瘦肉的需求。萊克多巴胺作為一種乙型受體素,能有效提高豬隻的瘦肉比例、降低脂肪含量,並提高飼料利用率,從而降低養殖成本,增加肉品產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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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一個抄襲的,來了一個挺抄襲的 月月鳥的仇恨值也很高好嗎?

中介法爭議 鄭運鵬:政府需保障網路霸凌受害者
高嘉瑜前男友嗆「假聖人」爆關說 鄭運鵬秒答5字…鄭文燦緊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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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法 違法憲法,也違反言論自由 只是公聽會?NCC在說什麼幹話?

公聽會立法前與民眾溝通的方法,他是對於立法單位沒有任何的約束力。
也就是說,在公聽會說了一堆,也非常有道理,但是立法單位不鳥你,也是沒有用的。
開了公聽會一百場,表面上和民眾溝通好了,實際上呢?是不是這回事,就不知道了。
立法院多數,是哪個政黨?又不是修憲,只是立法,要給他過關,還不就是甲級動員就處理完的事?

在野鄭南榕_執政朕難容

言論自由是什麼?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現在,你說的不對,說的不好,說的不完整,政府可以用各種方式讓你的文章下架。

對者不配合,就可以用必要手段去讓網站讀不到。(國外網站用DNS污染,國內用斷網,這些都是中國長牆防火牆在用的方式)

本次立法單位,NCC非常的不用心,相關的法律違反人權(違憲),而且很多事情根本做不到。
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草案第十二條,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依服務使用條款自願性針對違法內容採取合法且必要之調查、偵測、辨識、移除、限制接取或其他措施時,依其服務型態仍適用前三條規定
光一個偵測、辨識就不是一般的中小型公司做的到了,更何況如果只是個人或是微型公司的網站。好~你的目標是230萬人的公司。但是,不是不滿230萬人就沒有事,目前PTT也不到230萬人,但是可以用直接指名的方式,來強迫你適用本法。

第十六條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每年定期以清晰易於理解之方式發布透明度報告。
這又是什麼,前面提到了,個人網站,微型公司,中型公司,可能都沒有專人在處理這塊了,還要定期報告?
報告給誰聽?只會增加網站經營者的工作,卻沒有任何實質的好處。

第十七條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依法院裁判或行政機關依其主管法律所為之行政處分書提供其因提供服務而保存之特定使用者資料。
我只是個架設Blog小網站的玩家,我去哪提供使用者資料?

二十四條 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免費電子異議機制,供使用者就其提供之資訊,經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認屬違法內容或違反服務使用條款而為下列措施之一者提出異議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就有相關規定了。

這個法律,沒有明定太多的細節,網站的大小,規模和種類,用簡單粗暴的方式進行分類,全都是一刀切,太可怕了。
更何況,違憲,而且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內容又拿來再說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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