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院政是蔡總統的表姐夫,地方自治法違法萊豬的「行政命令」,大家連保護都沒有了。
政府宣佈含乙型受體的豬肉進口,卻不準國內豬農用。再來,就是地自己條例中,如果定了零檢出,與行政命令抵觸。
這時,就要來打行政訴訟了,上訴到最後,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長,大法官、立法院,都是自己人,人民怎麼跟政府拍桌抗議。
政策不用溝通,不用說明,只要硬上就好了,從球員到球證都是自己人,怎麼跟「主席」鬥呢?只剩下最後的最後一招了,公投了,等公投的表格出來,我要向所有的親友說明,請大家一同支持反萊劑的豬肉進口。